住房城乡建设部主责重点研发专项管理细则面向社会征意开启
发布时间:2025-01-10
为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部主责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后文简称 “重点专项”)有条不紊地开展,达成高效、科学、规范且公正的管理目标,住房城乡建设部精心编制了《住房城乡建设部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后文简称《实施细则》),并于近期向社会广泛征集意见。此次意见反馈的截止日期为 1 月 17 日 。
依据《实施细则》,住房城乡建设部主责的重点专项始终锚定世界科技前沿、经济发展主战场、国家重大需求以及人民生命健康等方向。着重资助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具有重大意义的社会公益性研究,聚焦关乎中国建造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与城市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重大科学问题,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的研究与产品研发。同时,积极强化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研发布局与协同创新,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高质量发展给予持续有力的支撑与引领。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遵循重点专项、项目分层次的管理模式。重点专项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任务,秉持目标导向,能够从基础研究起始,历经技术创新,直至成果转化与应用示范,进行全链条的创新规划与一体化的组织实施。而项目作为重点专项组织实施的基本构成单元,需服务于重点专项目标,根据实际需求可下设若干课题。
《实施细则》清晰界定,住房城乡建设部肩负重点专项组织实施的重任,对专项实施的绩效承担总责。同时,委托并指导专业机构开展项目管理工作,还会依据实施需求构建跨部门协调机制。专业机构受住房城乡建设部委托,负责项目申报受理、立项评审、过程管理、监督检查以及综合绩效评价等具体事务,在项目管理方面直接向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项目承担单位(涵盖项目牵头单位、课题承担单位与参与单位)承担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需强化法人责任意识。
此外,住房城乡建设部在重点专项的组织实施进程中,需遵循 “需求导向、场景驱动”“开放创新、协同攻关”“目标管理、加快应用”“加强监督、压实责任” 的原则,主要履行 8 项职责。具体内容如下:研究制定重点专项管理制度与工作机制,视情况建立跨部门协调保障机制;精准提炼行业重大研发需求,研究提出任务布局与重点专项动议;编制重点专项实施方案(包括概算、专业机构),并编制发布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组建重点专项实施方案编制专家组与重点专项指南编制专家组,为专项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具体项目管理工作,指导并监督专业机构履职尽责;负责项目立项批复、审核以及批复重大调整事项,组织专业机构开展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并下达评价结论;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重点专项的关键节点考核、监督评估、总体验收以及成果应用情况的跟踪评价等工作,提出重点专项的优化调整建议;加强保密制度建设,完善保密工作责任体系。
《实施细则》着重指出,重点专项全流程将被纳入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实施统一管理,涵盖指南发布、评审立项、资金使用、过程管理、综合绩效评价、成果转化应用等各个环节。同时,严格落实国家科技报告、科学数据汇交以及科技成果汇交制度,认真做好有关档案的整理、保存与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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