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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发布时间:2024-04-03

一级评定条件

(一)企业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二)厂房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

(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筑师不少于6人。

(四)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筑师资格;结构、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且专业齐全。

(五)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六)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40人。

(七)近5年承担过6项单体建筑工程幕墙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幕墙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二级评定条件

(一)净资产400万元以上。

(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筑师不少于5人。

(三)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建筑师资格;结构、机械等专业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专业齐全。 

(四)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8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五)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六)技术负责人(或建筑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三级评定条件

(一)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筑师不少于2人,其中一级建筑师不少于1人。

(二)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建筑师资格;结构、机械等专业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且专业齐全。 

(三)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四)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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