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培训
11月2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在四川成都组织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培训。
本次培训会通报分析了部分省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督导调研情况,指出近期督导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如一些参建单位法规执行不到位,尤其是对危大工程管理规定落实不彻底;建设单位全过程风险管控有待加强,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地方监督部门在机构建设、队伍管理、监督方式和措施方面有待加强和完善。
培训会梳理总结了各地经验做法,相互启发借鉴,促进业务能力提升。如创新政府监管方式,完善信用考核制度体系,促进“两场联动”,购买第三方专业化服务作为监督管理重要辅助手段;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责任清单,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明确工程建设全过程建设单位工作责任;强化现场质量安全管控,普遍研究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工作机制,编制重大风险清单和管控责任清单;规范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强化全员参与全过程管理;建立应急管理体系,成立专家库,组建专业队伍,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促进技术进步,完成首座“预制装配式地铁车站”、首列永磁牵引系统城轨新型列车研究应用,打造智慧地铁工地等一系列成果。
培训会认真解读了新近发布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技术指南》《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地质风险控制技术指南》。从文件出台的背景意义、措施要求以及重点章节内容进行详细解读,帮助各地增强对各项要求的理解,督促建设、施工等参建主体规范安全管理行为,加强工程建设各环节标准化措施,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高度重视不良地质条件和地下水风险防控,提升地质风险的辨识、评价和施工现场处置能力,防范和降低工程风险。
培训会深刻剖析2020年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2020年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3,但部分地区安全生产问题突出,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包括: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差,违反安全作业规程冒险作业;安全管理人员对现场违规违章行为发现、制止不及时,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走形式,新进场、转岗、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有待强化;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法规政策理解不深入、落实不彻底、执行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流于形式,没有真正做到把重大隐患当事故来对待。
通过培训,督促各地进一步筑牢“红线”意识,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要求各地将培训与业务能力提升有机结合,找差距、补短板、学以致用、知行合一,促进业务能力和水平的提升。层层压实监管责任,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参建各方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指导各地加快建立监管信息化系统,不断提升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将轨道交通工程打造成为高质量的民心工程、百年工程。同时,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全过程风险防控,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本次培训会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除主会场外,另设32处分会场,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等相关人员1000余人参加线上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