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一线建设者送“清凉”举措
发布时间:2024-07-19
住房城乡建设部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印发
该方案着重围绕建筑施工设备、建筑节能改造展开设备更新工作。浙江宁波、广东广州、四川成都等地相继印发实施方案,稳步推进建筑施工和建筑节能领域的设施设备更新,加速建筑业向工业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展。
建筑施工设备更新:助力产业升级
建筑施工领域的设备更新,投资规模大、带动效应显著,是拉动内需、造福民生、稳定增长的关键,对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意义非凡。
浙江宁波以强化工程建设监管服务促进市场主体更新为主导,以提升安全质量水平和生产效率为目标,有序推进建筑施工领域设施设备的更新工作。
其一,进行全面摸底调研,动态把握设施设备的更新需求及现状。构建市县两级联动的组织推进框架,针对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地方建材企业、PC 构件厂、钢结构厂、设备租赁企业等产业链主体,展开全方位摸底调研。制定建筑施工和地方建材企业设施设备分类清单,建立设施设备数据信息库,实时掌握更新需求与现状。
其二,与经信部门对接建筑施工机械装备生产厂家名录,通过举办设备展销会、提供产品供应名录等形式,为企业推荐质优价廉且售后良好的产品设备,促进建筑业与装备制造业协同发展。同时,加大与金融机构的协商力度,为企业争取低息贷款、绿色金融等金融工具,强化设备更新的资金保障。
设备更新为产业升级带来契机,宁波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以设施设备更新为切入点,引领建筑企业向智能建造领域转型,鼓励建筑材料、建筑机械、建筑装备、技术研发、建筑施工等行业优化整合,构建“施工服务+绿色建材”“施工服务+部件生产”“施工服务+设备研发”“施工服务+数字平台”等新兴产业集群。
广东广州规划至 2027 年,针对使用年限久、技术滞后、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节能环保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施工设备,按计划完成更新改造。
据悉,广州鼓励企业积极投身建筑施工设备更新工作,将中型或 5 万元以上的建筑施工设备纳入台账管理。支持龙头骨干施工企业主动更新建筑施工设备,营造鼓励先进、淘汰落后的行业氛围。国有企业承接的建设工程项目依法分包时,鼓励在合同中约定专业承包单位和设备租赁单位等更新使用符合要求的建筑施工设备。同时,拟支持企业通过融资租赁开展更新工作,要求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积极协调对接建筑施工设备供应链的上下游供需信息,形成带量采购的价格优势,支持企业借助金融租赁、融资租赁等途径广泛进行建筑施工设备更新。
广州对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也提出了要求,一定规模(工程项目投资规模 1 亿元及以上)的政府性投资(含国有企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可在工程招标中把使用先进建筑施工设备(含智能建造设备)等列为评审因素,要求中标单位承诺不使用节能环保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等设备。在施工合同等文件中明确施工现场建筑施工设备的进场及使用要求。建设单位可将施工现场建筑施工设备使用情况纳入标后履约管理,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加大安全保障投入,按规定更新施工现场涉及结构质量安全的主要建筑施工设备,应用技术先进的智能建造设备,逐步淘汰落后设备,提升施工安全防护水平。
此外,还鼓励企业推广应用技术领先、数字化、智能化、工业化程度高的建筑施工设备,例如造楼机、5G 塔吊、智能升降机、建筑机器人等,引导上下游优质企业形成先进的建筑业产业链,推动传统建筑业向新型建筑工业化转型升级。支持企业聚焦科技创新,发展智能化、工业化、绿色化的新型建造方式,打造一批智能建造试点标杆项目,培育建筑行业新质生产力,大力推进新能源、新技术的建筑施工设备应用。
建筑节能改造更新:增进居住品质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不仅是提升既有建筑能效水平、加快建筑领域节能降碳的重点任务,也是补齐行业设施设备短板、实现升级换代和提质增效,提升整体水平,满足人民高品质生活需求的重要举措。
四川成都计划到 2027 年年底,新增建筑节能改造面积 265 万平方米,完善建筑节能改造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建成一批高品质建筑节能改造试点项目。重点改造城镇范围内竣工 10 年以上的公共建筑和未采取节能措施的居住建筑(以 2005 年前竣工的多层住宅为主),更新改造超出使用寿命、能效低、存在安全隐患且无维修价值的热泵机组、散热器、冷水机组、外窗(幕墙)、外墙(屋顶)保温、照明设备等。
在改造方式上,成都市规定居住建筑外窗可按户进行改造,改造后色彩、规格应与外立面统一协调。外墙保温、屋顶隔热、遮阳棚等以栋为单位,依照既有建筑装修改造相关规定实施节能改造,可由小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人等依据相关法规统一组织,改造后要确保与周边环境协调,保证房屋建筑安全。建筑节能改造需保障建筑物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安全,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规范,不得侵犯公共部位设施、侵占公共空间,不得影响改造区域原有风貌特征。
山西省要求各市开展城镇既有建筑摸底调查,建立建筑节能改造数据库和项目储备库。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清洁取暖等工作,统筹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要推动建筑设备更新改造,依照《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 年版)》《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通用规范》等政策和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重点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超出设备使用寿命、存在安全隐患且无维修价值、能效低、发生过重大事故、主要部件严重受损的热泵机组、散热器、冷水机组、外窗(幕墙)、外墙(屋顶)保温、照明等设备。
重庆市提出应积极协调节能服务公司和改造项目业主加强对接,推动既有公共建筑绿色低碳改造,指导相关单位结合整体能效提升等改造目标要求,对改造项目的外围护结构、门窗、电气照明、暖通空调等重点用能设备设施开展节能及绿色化改造。既有建筑增设或改造太阳能系统,必须进行建筑结构安全、电气安全复核,满足结构、防火、防雷等安全要求,不得降低安全、节能等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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