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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二批典型安全监管执法案例调查结果

发布时间:2024-07-01

   为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督,以案为鉴、以案明法,加强警示通报,根据《国务院安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地方报送的安全监管执法案例进行整理,现予公布。

  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留下街道办事处对杭州八鑫环境建设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4年3月2日,针对杭州八鑫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在纵十三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中的污水管接管项目中提前开挖、未有燃气公司工作人员现场指导,导致燃气管道损坏的情况,经调查发现其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根据该条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留下街道办事处对该公司做出了人民币8.25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对宁夏方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3年10月29日,宁夏方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银川市兴庆区治平路260号的江南水乡B区庭院内进行燃气管道及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施工时,施工措施不到位,在挖掘过程中损坏了宁夏哈纳斯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PE63天然气管道,导致天然气泄漏。

   经调查,此行为触犯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根据该条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对宁夏方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做出了6万元的行政罚款。

 三、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攀枝花亿顺电力建筑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4年4月28日,攀枝花亿顺电力建筑有限公司在望江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10KW用电工程劳务分包施工中,未在开工前调查清楚施工范围内埋设的燃气管道情况,也未与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保护方案,缺乏相应的安全保护举措,导致燃气中压管道受损。

    经调查确认,这些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对攀枝花亿顺电力建筑有限公司做出了罚款5.75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对中安兴成(北京)建设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3年7月14日,中安兴成(北京)建设有限公司在丰台区科技园总部基地一区15号楼室内装修施工项目发生了一起事故,导致一名作业人员死亡。随后,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于2023年12月14日对该公司进行了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发现公司未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对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也未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服装。此外,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中缺少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的必要预防措施。

   经调查确认,上述行为违反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条。鉴于此,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对中安兴成(北京)建设有限公司做出了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60日的行政处罚。

 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对新疆东方环宇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3年11月24日,对新疆东方环宇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在他们承建的2023年度集中供热代建工程云栖麓里二次网建设项目中,进行的深度超过三米的基坑(槽)土方开挖工程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然而他们未制定专项施工方案。

   经调查,确认上述行为违反了《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条。基于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认定,在该公司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情况下进行工程活动,因此根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其进行为期30天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六、河南省焦作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对焦作大仓商贸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3年11月29日,检查发现焦作大仓商贸有限公司院内南侧仓库存放了50公斤液化气瓶66个、15公斤液化气瓶96个、5公斤液化气瓶12个,其中重瓶8个、空瓶166个。然而,储存场所并未设置必要的监控、通风、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设施,并且在安全设施、设备上也没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经调查,确认上述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基于此,河南省焦作市城市综合执法局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对焦作大仓商贸有限公司进行了1万元的行政处罚。

 七、河南省漯河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对漯河中泰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3年9月1日,河南省漯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对漯河市永信伯爵山项目进行现场安全检查时发现,安装单位中泰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在拆卸升降机时未按照建筑起重机械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组织操作,使用汽车吊进行配合拆卸作业。

   经调查,确认该行为违反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因此,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河南省漯河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对其作出警告并罚款0.6万元的行政处罚。

   当前,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强调严格执法和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决心解决执法检查存在的宽松软化问题。同时,要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法定责任,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素养,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的本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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