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高作业安全规定
一、高处作业的定义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为高度作业,虽然在2米以下,但是作业地段坡度大于45度的斜坡下面或附近有洞、升降口、坑、井、沟、和风雪袭击、机械震动、设备和管道泄露或有可能排放有害气体、液体、熔融物、或有转动机械及其他易伤人的物体等,应视为高处作业。
二、一般高处作业分级
高度作业高度在2-5m时,为一级高处作业
高度作业高度在5-10m时,为二级高处作业
高度作业高度在15-30m时,为三级高处作业
高度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三、特殊高处作业
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
在高温或者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成为异温高处作业。
在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在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在接近或接触带电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带电高处作业。
在无立足或无牢靠立足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
四、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和具体规定办法
1、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准登高作业
2、严禁酒后登高作业
3、男职工年满五十五周岁、女职工年满四十五周岁以上,经医生证明体质确实较差,不能适应登高作业者,不应登高作业
4、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带安全帽。在安全设施不完备的地方进行登高作业时,必须系上安全带。安全带必须拴在主材或垂直上方牢固的结构上,不得栓在附件上。
5、六级强风或其他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登高作业。抢险需要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分管领导要现场指挥,确保安全
6、登高作业严禁接近电线,特别是高压线路。应保持间距2.5m以上。避免人体或导电体触及线路(低压)
7、冬季及雨雪天登高作业时,要有防滑措施。
8、在自然光线不足或者夜间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9、气温(见气温预报数)在38摄氏度以上时应调整作息时间,避高温或适当缩短露天作业时间。气温在-10摄氏度以下进行露天登高作业时,施工场所附近应有取暖的休息室。
10、登高用的梯子不能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三十厘米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要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六十至七十度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必须梯脚两端固定,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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