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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乐苑小区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出炉

发布时间:2024-09-23

   2024 年 1 月 24 日 15 时 22 分,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佳乐苑小区临街商住综合楼突发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致使 39 人不幸遇难、9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 4352.84 万元。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新余佳乐苑临街店铺 “1・24” 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调查报告。


   经国务院调查组认定,此次事故是因涉事房主违法改变商住综合楼地下一层用途用于出租经营,冷库建设施工单位违规建设冷库起火,涉事建筑先天防火分隔存在重大缺陷,教育培训机构与宾馆违规经营,属地相关部门专业监管和行业管理失职缺位,地方党委政府安全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从而引发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予以高度关注。习近平总书记迅速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江西新余市渝水区一临街店铺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要全力救治伤者,妥善安抚遇难者家属等事宜。这是近期又一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需尽快查明原因,严肃追责并深刻反思。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应汲取教训,摒弃麻痹思想与侥幸心理,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排查隐患,狠抓落实,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多发态势,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稳定。李强总理等领导也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依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强总理要求,国务院副总理张国清率相关部门负责人赶赴现场指导事故处置工作。


   依据法律法规,经国务院批准,由应急管理部牵头,公安部、国家消防救援局、全国总工会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同参与,成立了国务院江西新余佳乐苑临街店铺 “1・24” 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教育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也派员参与相关工作,同时邀请建筑、消防、冷库和静电等领域专家参与事故调查。调查组秉持 “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 原则,运用多种调查手段,查清了事故经过与原因,明确了涉事房主及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责任,以及地方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在监管方面的问题与相关人员责任。此外,调查组还举一反三,剖析事故主要问题,总结教训,提出整改与防范措施建议。


   调查组查明,事故直接原因是佳乐苑综合楼地下一层违规建设冷库,施工中使用聚氨酯泡沫填缝剂释放易燃气体局部积聚达可燃条件,铺设塑料薄膜时产生静电放电点燃易燃气体,迅速引燃聚氨酯泡沫、挤塑板等易燃材料,产生大量有毒烟气;地下一层与一层共用疏散楼梯防火分隔缺失,烟气快速蔓延至二层;二层博弈教育教室外安装防盗网和广告牌,导致正在培训的学生无法及时逃生,人员伤亡扩大。


   调查发现,丰华地产、新余设计院、赣新建筑公司、正大监理公司在涉事建筑建设及人防工程报审报监方面,佰烩香批发部、凝霜制冷公司在地下一层冷库建设施工方面,涉事房主、博弈教育、聚馨源宾馆在涉事建筑出租经营方面均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规划建设、排查整顿、监管制度、消防验收检查、专项整治及教育培训机构管理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


   调查组将事故调查中发现的公职人员履职问题线索及材料移交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组。


   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调查组总结了五个方面主要教训:消除群众身边安全隐患,方能落实 “两个至上”;深刻吸取教训,才可避免重蹈覆辙;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才能消除监管盲区漏洞;紧盯基层末梢,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事故;提高应急能力素质,确保关键时刻安全避险。同时,提出五项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将责任感转化为行动力;加强冷库全链条安全管理;强化重点场所安全管理;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提升基层单位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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