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住建要闻

两部门:首套房商贷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

发布时间:2024-05-20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

  通知内容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二是在此基础上,中国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派出机构根据城市政府调控要求,按照因城施策原则,自主确定辖区各城市首套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下限。


       声明:本站所使用的图片文字等素材均来源于互联网共享平台,并不代表本站观点及立场,如有侵权或异议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18-2024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