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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多地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最高额度不再区分首套二套

发布时间:2024-03-26

       楼市政策进入新一轮“宽松期”。3月22日,济南、泰安两市调整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不再区分首套房和二套房。此前,淄博市发布公积金贷款新政,购买首套和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上限保持一致。

       3月14日,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优化高品质住宅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符合临沂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买高品质住宅的,单职工贷款额度最高上限60万元,双职工贷款额度最高上限90万元。多子女家庭购买高品质住宅的,可以同时享受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叠加后,单缴存职工二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70万元、三孩及以上家庭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双职工二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100万元、三孩及以上家庭最高贷款额度110万元。

       3月16日,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上调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公告。在淄博市购买首套和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上限保持一致,不再进行区分。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80万元。

       3月20日,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及灵活就业人员贷款政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二孩和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00万元。

       3月22日,泰安市政府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公布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其中,最高可贷额度不再区分首套房和二套房,单缴存职工最高可贷额度由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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