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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区住建局:强化扬尘防治动态管理

发布时间:2022-08-24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提升环境空气质量,近日,临淄区住建局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切实推进临淄区生态文明环境建设。

  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区住建局要求全区建筑工地建设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实现工地扬尘防治8个100%,即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物料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工地路面100%硬化、长期裸土100%覆盖或绿化、施工作业100%洒水、扬尘在线检测100%覆盖、车辆运输100%密闭,不断提高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提升环境空气质量。

  8月19日,在山东隆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万吨水杨酸完整产业链及国家级研发中试基地项目2号生产车间施工现场,施工人员正在进行主体施工。山东淄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徐其宝介绍,为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责任,项目部建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具体防治措施,对工程施工全过程扬尘污染防治进行动态管理。“我们在施工现场配备专用洒水车,适时进行洒水降尘,四级以上的大风天气或重污染天气不得进行土石方开挖、运输、回填等作业。而且所有驶出大门的车辆,必须经过冲洗,严禁未经冲洗干净车辆强行驶出工地,严禁带泥上路,运送各种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车辆必须有遮盖和防尘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尘土飞扬、洒落和流溢。”

  在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管理方面,项目部安排专人负责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制度,责任人需提供进入本工程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相关信息,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台账,确保进入本工程内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已取得市环境主管部门核发的排放标志。同时,非道路移动机械产权单位必须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过程中尾气排放符合排放标准。

  下一步,临淄区住建局将加大扬尘防治监管力度,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和防治措施,重点加强对施工进度处于基础阶段、收尾阶段,有土方开挖、回填工程的监督检查,对未达到文明施工要求的,按照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标准、动态管理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给予相应处理;对因施工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致使大气环境受到污染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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